问题:
《纲要》中的“科学”领域教育目标可以归类为三个方面,即科学情感和态度方面的目标、科学过程和方法方面的目标和科学知识方面的目标。
(一)科学情感和态度方面的目标。
(1)对周围的事物、现象感兴趣,有好奇心和求知欲。
(2)爱护动植物,关心周围环境,亲近大自然,珍惜自然资源,有初步的环保意识。
(二)科学方法和技能方面的教育目标。
(1)能够运用各种感官,动手动脑、探究问题。
(2)能用适当的方式表达、交流探索的过程和结果。
(三)科学知识方面的教育目标。
(1)获取广泛的科学经验。
(2)在感性经验的基础上形成初级科学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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