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第(1)项不符合规定。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对质量控制制度承担最终责任。第(2)项不符合规定。所有上市公司审计项目均应执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第(3)项符合规定。重大问题分歧未解决前不应出具审计报告。第(4)项不符合规定。业务检查的周期不得超过3年,每3年至少应检查每个合伙人的业务一次。第(5)项不符合规定。会计师事务所应按照规定的保存期限保存纸质工作底稿。第(6)项不符合规定。归档后,可以增加和修改、但不能删除或废弃审计工作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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