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1)复核估价时,若甲机构在确定估价时点时无误,应以甲机构的估价时点为复核估价的估价时点。估价对象的产权性质、使用性质、建筑物状况、周围环境等估价对象状况以及房地产市场状况,也应以原估价时点时的状况(一般情况应是原估价时实地查看时点)为准。
(2)复核估价的估价目的可表述为:受××银行委托,对甲机构出具的房地产抵押估价结果进行复核;价值定义可表述为:在甲机构出具的房地产抵押估价报告的估价时点时的房地产市场状况和估价对象状况下,确定估价对象客观合理的抵押价值,等于假定未设立法定优先受偿权利下的市场价值减去房地产估价师知悉的法定优先受偿款。
2.答:(1)估价时点不同。乙估价机构评估在建工程的估价时点与丙估价机构评估估价对象抵押价值的估价时点相距半年以上,由于时间的变化,房地产市场行情会发生变化,房地产价值也会发生变化;
(2)估价目的和价值类型不同。乙估价机构的估价目的是转让目的,评估的是估价对象的市场价值,而丙估价机构的估价目的是抵押贷款目的,评估的是估价对象的抵押价值,等于市场价值减去估价师所知悉的法定优先受偿款,仅就估价目的和价值类型不同而言,两个价格之间会有差异。
(3)设计方案变更。由于甲公司修改了原设计方案并经过政府主管部门批准,估价对象用途、规模均有可能发生了改变,仅从改变设计方案角度看,改变前后估价对象市场价值也会有差异。
(4)购买后投入后续建设资金。项目购买后,甲公司投入了后续建设资金建设了半年,估价对象价值与购买价值会有差异。
3.答:(1)政府应对占用的小区500m2绿地进行赔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三条之规定"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小区全体业主所有",即使是市政建设需要占用,也应给予小区全体业主绿地损失赔偿费,同时,由于修建环城公路,给小区剩余14幢住宅楼业主带来的噪声污染、出行不便等也应给予相应赔偿。
(2)《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政府应对被拆除的900m2的住宅楼的业主(或产权人)依法进行补偿。理论上的补偿内容包含:被拆除的住宅楼的房地产补偿费(含被拆除的住宅楼室内业主自行装修装饰的补偿费)、搬迁补助费、过渡补助费(或临时安置补助费),安置补助费(针对住房困难的低收入家庭或者提供廉租住房保障)等。
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