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2010年5月20日,甲市烟草专卖局在监督检查全市行政许可工作时,发现如下情况:(1)甲市烟草专卖局接到举报材料称:甲市A县卷烟零售户张某伪造房屋权属证明材料,
于2009年5月20日取得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甲市烟草专卖局经调查属实。
(2)经检查发现,甲市B县辖区内“多又好”超市,于2006年10月20日领取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有效期5年。2010年5月20日,规划局向当地烟草专卖局来函,规划在该超市所在地修建一个青少年活动中心,请B县烟草专卖局于三个月之内予以协助处理。
(3)在甲市C县检查过程中,接到C县零售户王某举报,称有一名男子使用了C县烟草专卖局稽查员小秦的专卖执法检查证,对旁边一家新开的烟店进行了行政处罚并收缴了罚款。检查组按照程序对举报信息进行了调查。经查,被冒用的检查证系稽查员小秦不慎遗失的,但小秦由于工作忙,一直没有补领。根据举报,公安机关抓获了冒用检查证的谢某,并当场收缴了谢某冒用的检查证。
应当予以撤销(0.5分)并收回烟草专卖许可证。(0.5分)
主体:甲市烟草专卖局(0.5分)或甲市A县烟草专卖局(0.5分)(或回答“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发证机关或者其上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
理由:依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予以撤销并收回烟草专卖许可证。(1分)
程序:烟草专卖局首先应当对张某伪造申请材料的违法情况进行调查核实(0.5分),其次具体承办部门根据相关调查材料,填写烟草专卖行政许可撤销审批表,报本机关负责人批准后,作出撤销该零售许可的决定(0.5分),最后烟草专卖局应当制作并向张某送达烟草专卖行政许可撤销决定书(0.5分),办理注销手续、收回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正副本,若张某拒绝交出零售许可证正副本,烟草专卖局应当予以公告(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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