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1)法典适应垄断资本主义经济发展需要,在贯彻资产阶级民法基本原则方面已有所变化,如在肯定了公民私有财产所有权不受限制原则的基础上,对所有权行使上增加了某些限制性规定;肯定了“契约自由”原则;在民事责任上,实行过失责任与无过失责任并存。 (2)规定了法人制度。 (3)保留了浓厚的封建残余,主要表现在对容克贵族的土地所有权以及基于土地私有而产生的其他权利和亲属法中的家长制残余上。 (4)立法技术上讲究逻辑体系严密、概念科学、用语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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